念完哈利波特第二集給兒子聽之後,決定接下來要再念哪一本。去年年底買了幾本福爾摩斯的書,是生平第一次念他的小說。世界上最廣為人知的小說偵探人物,莫過於他了。
歷年來福爾摩斯的電視影集和電影非常多,進入二十一世紀,又有Guy Ritchie導的兩部電影,為這個題才做出了新的詮釋。Robert Downey Jr.飾演的這個福爾摩斯,會打詠春拳,還變成了個武打動作片咧~~
另外,則是老婆以及許多人都為之瘋迷的BBC電視劇,由Benedict Cumberbatch主演。這個版本,將人物移到現代,想像這位名偵探在今天的世界會是什麼德性。許多單元,很巧妙地改編或提到原住小說的東西,死忠福爾摩斯迷必定一眼就認出來了。
在恐被套上「孤陋寡聞」四個字的情形下,年初時我將兩本長篇福爾摩斯小說A Study in Scarlet(血字的研究)和The Sign of the Four(四個簽名)讀完。手邊還有的The 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(福爾摩斯冒險史),The Memoirs of Sherlock Holmes(福爾摩斯回憶錄),以及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(巴斯克維爾的獵犬),就先擱著了。
在尋找下一個朗讀計劃時,感覺「福爾摩斯冒險史」一書是個不錯的選擇。不同於那些長篇小說,冒險史是由十二個短篇集所組成的。一個故事差不多二十到三十頁,若是兒子沒在哭鬧,可分一到兩次就將一篇念完。有時候一連好幾天他沒有心情聽我講話,一個單元就會拖得比較久。
福爾摩斯的作者Arthur Conan Doyle(柯南.道爾)雖然是十九世紀末,二十世紀初的人,但寫的英文相較於其他同時期文豪的作品容易念許多。一百多年前的著作,許多詞彙和用語今天已經鮮少人會這樣講或寫;念給兒子的時候,也當作自己同時在學習了。
雖說之前沒有念過原文的福爾摩斯,但冒險史裡第一個故事我小時候卻讀過給兒童的簡易版。福爾摩斯為了要知道Irene Adler女士將照片藏在何處而製造假火災這一段情節,我至今仍有印象。
另外,僅從念到有限故事中,就可發現作者道爾先生對於美國的事物有深度的認識與莫名的偏愛。從「血字的研究」描述摩門教,冒險史裡許多角色(如鬥智贏過福爾摩斯的唯一女性Irene Adler就是美國人),甚至提到三K黨,似乎對美國有一種嚮往。
冒險史裡其中一個故事,福爾摩斯甚至對著一位美國人說道:"I am one of those who believe that the folly of a monarch and the blundering of a minister in far-gone years will not prevent our children from being some day citizens of the same world-wide country under a flag which shall be a quartering of the Union Jack with the Stars and Stripes."(我認為很久以前的年代裡,一位君王做出的蠢事以及首相捅出的漏子(指美國革命獨立)不應阻止我們後代子孫日後成為同一個大國下的公民,其國旗由聯合傑克(英國國旗)與星條旗(美國國旗)一半一半所組成。)百年後美國和英國之前的友好關係,這句話讓我覺得格外有意思。
福爾摩斯的故事,令人回味無窮,無疑是他神一般的推理能力。任何不起眼的東西,他一眼就看穿背後的謎底。華生每次驚叫著"My dear Holmes!"直呼不可思議,但聽福爾摩斯一步步解釋其思路,卻又覺得一切理所當然,稀鬆平常吧。一次接著一次,讀者想必定心裡覺得很扯,可是又很期待知道福爾摩斯是怎麼辦到的。我想,這應該是讀福爾摩斯最大的樂趣。這好比小時候看馬蓋先影集,他每次受困,卻都離奇地成功逃脫一樣,屢看不爽。
最後再提供個小知識:明明英文是Sherlock Holmes,怎麼中文會翻成「福」爾摩斯呢?原來最早的清末民初翻譯家林紓,是以自己家鄉的福州話翻譯的。我的外公外婆也是福州人,不過福州話我從小到大可是一點也聽不懂的。不過,隔了個閩江就換成了閩南語。台語發「福」這個字,不也剛好是H的音嗎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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