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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May 21, 2015
朗讀 之 天地一沙鷗
「就在這一瞬間,岳納珊開創了一個新的時代。」
在台灣念過小學的五,六,七年級生,應該會記得小六的時候有一篇叫「天地一沙鷗」的課文。若是沒印象,或是純粹想懷念一下的,可以點這個連結。
基本上,那是一篇勵志寓言文。海鷗岳納珊不甘於像其他海鷗只是在「海濱抓魚,填飽肚子」,而有更大的志向,要追逐飛行的夢想。
「天地一沙鷗」的原著為美國作家及飛行家Richard Bach(又是一個「巴哈」)於1970寫的一本小說。這本書在美國瞬間大賣,成為最暢銷的小說之一。我在猜想,當時是美國還在打越戰的年代,很多人心中存在許多不確定性與混亂。這本書的自救(self-help books)性質剛好和其他宗教領秀提倡的「正面思考」吻合,或許帶來生命的新希望與方向。
根據這篇格文的記載,這本書於1972一下出了七個中譯本,其中一個版本還受到了一小蔣的背書。那本書當時會在台灣紅起來,其實也不難想像。台灣的社會,永遠不缺勵志散文集與講道理的書籍市場。一來,有國高中學生想透過它們自我期許。不然,有家長會買給小孩,以此勉勵。
前一陣子買二手書時剛好看到這本,就順便帶回家了。這本書非常短,而且文字部份更少,因為許多頁是只放攝影師Russell Munson拍的海鷗照片。因此,這本書我還得刻意念慢一點,以防止一不小心就將書讀完了。
說穿了,故事想要傳達的中心思想,就是「天下無難事,只怕有心人」的道理。諸如此類的話,今天讀起來不免有些陳腔濫調的感覺。Adidas的廣告標語「Impossible is Nothing」,或是周星馳電裡下面這段經典台詞,不正好反應出這個事實?
書中不斷提到,一切身體上的束縛,皆因自己先畫地自限。只要心靈真的開悟了,則天下沒有做不到的事情。扯的來了:主角Jonathan(岳納珊)接著與一位長者修練更高深的飛行本領,最終練出了「神級」的能力,可以瞬間移動,甚至穿越時空。我萬萬沒想到,這本書竟出現那麼玄幻的成份~~
書的第三段,則是Jonathan回到之前所屬的那群海鷗,試圖將所學的知識,傳授給年輕海鷗們。最後,學生Fletcher出師,Jonathan則去找尋其他群的海鷗,繼續傳播「真理」。如此無私地回饋社會,讀起來還有點宗教的意涵在裡頭。
想到這兒,孩子倘若以後自己閱讀這本書,到底該用怎樣的態度討論這本書呢?要認真地解釋作者想要傳達的原意,還是語帶諷刺,點出其陳腐呢?或許,叫他看下面這些海鷗就好了 :)
Friday, May 8, 2015
朗讀 之 福爾摩斯冒險史
念完哈利波特第二集給兒子聽之後,決定接下來要再念哪一本。去年年底買了幾本福爾摩斯的書,是生平第一次念他的小說。世界上最廣為人知的小說偵探人物,莫過於他了。
歷年來福爾摩斯的電視影集和電影非常多,進入二十一世紀,又有Guy Ritchie導的兩部電影,為這個題才做出了新的詮釋。Robert Downey Jr.飾演的這個福爾摩斯,會打詠春拳,還變成了個武打動作片咧~~
另外,則是老婆以及許多人都為之瘋迷的BBC電視劇,由Benedict Cumberbatch主演。這個版本,將人物移到現代,想像這位名偵探在今天的世界會是什麼德性。許多單元,很巧妙地改編或提到原住小說的東西,死忠福爾摩斯迷必定一眼就認出來了。
在恐被套上「孤陋寡聞」四個字的情形下,年初時我將兩本長篇福爾摩斯小說A Study in Scarlet(血字的研究)和The Sign of the Four(四個簽名)讀完。手邊還有的The 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(福爾摩斯冒險史),The Memoirs of Sherlock Holmes(福爾摩斯回憶錄),以及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(巴斯克維爾的獵犬),就先擱著了。
在尋找下一個朗讀計劃時,感覺「福爾摩斯冒險史」一書是個不錯的選擇。不同於那些長篇小說,冒險史是由十二個短篇集所組成的。一個故事差不多二十到三十頁,若是兒子沒在哭鬧,可分一到兩次就將一篇念完。有時候一連好幾天他沒有心情聽我講話,一個單元就會拖得比較久。
福爾摩斯的作者Arthur Conan Doyle(柯南.道爾)雖然是十九世紀末,二十世紀初的人,但寫的英文相較於其他同時期文豪的作品容易念許多。一百多年前的著作,許多詞彙和用語今天已經鮮少人會這樣講或寫;念給兒子的時候,也當作自己同時在學習了。
雖說之前沒有念過原文的福爾摩斯,但冒險史裡第一個故事我小時候卻讀過給兒童的簡易版。福爾摩斯為了要知道Irene Adler女士將照片藏在何處而製造假火災這一段情節,我至今仍有印象。
另外,僅從念到有限故事中,就可發現作者道爾先生對於美國的事物有深度的認識與莫名的偏愛。從「血字的研究」描述摩門教,冒險史裡許多角色(如鬥智贏過福爾摩斯的唯一女性Irene Adler就是美國人),甚至提到三K黨,似乎對美國有一種嚮往。
冒險史裡其中一個故事,福爾摩斯甚至對著一位美國人說道:"I am one of those who believe that the folly of a monarch and the blundering of a minister in far-gone years will not prevent our children from being some day citizens of the same world-wide country under a flag which shall be a quartering of the Union Jack with the Stars and Stripes."(我認為很久以前的年代裡,一位君王做出的蠢事以及首相捅出的漏子(指美國革命獨立)不應阻止我們後代子孫日後成為同一個大國下的公民,其國旗由聯合傑克(英國國旗)與星條旗(美國國旗)一半一半所組成。)百年後美國和英國之前的友好關係,這句話讓我覺得格外有意思。
福爾摩斯的故事,令人回味無窮,無疑是他神一般的推理能力。任何不起眼的東西,他一眼就看穿背後的謎底。華生每次驚叫著"My dear Holmes!"直呼不可思議,但聽福爾摩斯一步步解釋其思路,卻又覺得一切理所當然,稀鬆平常吧。一次接著一次,讀者想必定心裡覺得很扯,可是又很期待知道福爾摩斯是怎麼辦到的。我想,這應該是讀福爾摩斯最大的樂趣。這好比小時候看馬蓋先影集,他每次受困,卻都離奇地成功逃脫一樣,屢看不爽。
最後再提供個小知識:明明英文是Sherlock Holmes,怎麼中文會翻成「福」爾摩斯呢?原來最早的清末民初翻譯家林紓,是以自己家鄉的福州話翻譯的。我的外公外婆也是福州人,不過福州話我從小到大可是一點也聽不懂的。不過,隔了個閩江就換成了閩南語。台語發「福」這個字,不也剛好是H的音嗎~~
Wednesday, April 15, 2015
為兒朗讀
暫時換個話題,聊點輕鬆的東西。上面這本書是在一次二手書義賣中,在童書幼教區無意間看到的。當時隨便翻了一下,覺得裡面提到東西還挺有趣的,於是就買了下來。澳洲作者Mem Fox用很深入淺出的方式,解釋為什麼大聲念書給小孩子聽有那麼多好處,而且習慣越小養成,小孩日後受益越大。
其中一點提到的是,嬰兒雖然還不會說話,但其實時時刻刻都在發展語言的能力。這也是為什麼小兒科醫生都會建議要多和孩子講話。孩子越早接觸這些語言的聲音,日後能正確發出來的可能性也越高。這也是為什麼越老學外語,某些音會特別難發。我從上班後開始學西班牙文,但那個彈舌音就是不大會發,就算發得出來也極為不自然,感受特別深。
另外一點,就是要仰賴孩子上幼稚園或是小學之後才開始學識字和閱讀,就已經太晚了。因此,越早培養和孩子一塊兒念書的習慣,他日後閱讀能力會更好。這種刺激腦部發育的方式,除了日後語言能力,甚至小孩的好奇心,記憶,學習動力,都有很大的幫助。
這讓我不禁想起小時候回台灣之前,父親用心良苦地教我學識字。其實小時候在美國,父母就買了許多童書。有些甚至附黑膠唱片,有旁白念書,還有翻頁的cue聲。雖少了與親人的互動成份,但回想起來是個甚好的折衷方法。後來回台灣,還念了一年的幼維園,英文並沒全忘記,父親實在功不可沒。而當初,他就是在一旁不斷地將書大聲地念出來給我聽。(其實另一個原因就是他們錄了許多美國卡通,供我回台之後可自行播放。)
於是,在Sebastian出生之後,我決定來履行看看。嬰兒這時視覺尚未發展,所以主要是做聽覺上的刺激。那些顏色鮮豔的童書,現在對他來說並不是那麼有意義。因此,還是挑選幾本自己想要念的書念給他聽還比較實際。
說到我們這一代最暢銷的書,莫過於Harry Potter(哈利波特)系列了。就算沒有看過小說,電影總是有看過吧。就算一部電影都沒看過,但場景和人物全盤不知道的可能性也極低。原文小說,我其實只念過第一本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's Stone(這是美國版;英國版為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's Stone),而且當時還是趕在電影上映前讀完的。後來一本寫得比一本厚,而且開始大量看電影之後,也懶得去看書了。
雖我和我老婆稱不上是哈利波特迷,但我們在2010年佛州環球影城的哈利波特主題公園開館日當天去的,為了排隊進去排了十個小時,印象實在是太深刻了。到目前為止,這算是我跟老婆做過最瘋狂的一件事吧。
Hogsmeade
Hogwarts Express
Hogwarts 城堡
灣區好友詠晴是個忠實的Harry Potter迷,每一本書都有。當我向她開口要借這些書的時候,她二話不說便爽快地答應了。既然第一本已經念過了,所以甘脆就從第二本開始念起吧。
開始念馬上就有覺悟,書要念出來,要比沒沒在心裡念困難許多。其實這讓我想起國小到高中,被老師點名將課文念出來給全班聽的感覺。除了字要念對,標點跟斷句也要注意,但最重要是文字裡的抑揚頓挫,這是朗讀的關鍵和精髓所在。Mem Fox說,念故事書,需要搭配生動的語氣,這樣才會是有效的。因為,如此才能引起小孩的興趣,讓他覺得好玩。這點我非常同意。
哈利波特的頁數其實是算多的。儘管一次只念一章,但一章有時也要二十幾頁。如果不刻意提醒自己要注意,想要草草念完的衝動是難免的。在念的過程中,不免吃了很多次螺絲,但一邊大聲念書,漸漸地自己也開始享受起書中的內容。雖然遠稱不上是自己最喜歡的作家,但Rowling今天會那麼成功,當然是有本事的。
在孩子滿月這天,我剛好將這本341頁的Chamber of Secrets大聲念完。完成了這項任務,心裡其實成就感還算不小。但是,第三集的Prisoner of Azkaban有435頁,幾乎多了一百頁,光想就「嘴軟」了。短期內,先不要衝動,應當會挑些別的東西念給他聽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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